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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热点问题汇总(一)
时间:2016-07-29 10:24:48 点击:

 

消防热点问题汇总(一)
  问: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是否所有公建的厨房等场所都要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答:建规有要求:有报警系统的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必须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同时50M以上建筑的公建厨房也必须安装。
  问: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32点指的是地址总数还是设备总数?
  答:32点指的是带地址的设备总数。GB50116-2013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结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 32 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结短路隔离器。
 
    问: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此条目的是什么?
    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6.5.2条)目的是:考虑便于在各个报警区域内都能听到警报信号声,以满足告知所有人员发生火灾的要求,背景噪声大、环境情况复杂等因素。
 
    问:消防水泵不应设置自动停泵的控制功能,停泵应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根据火灾扑救情况确定。是否取消液位控制器?
    答:只能通过手动停止。
 
    问: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在专用消防水泵控制室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0;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空间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控制柜与水泵设在同一房间时,是否标注IP55即可?
    答:是的,设计时标注IP54,安装时选择的产品也必须满足这个要求。 《GB50974-2014》11.0.9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在独立的控制室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30;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空间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 IP54。

    问:当发生火警时,疏散通道上和出入口处的门禁应能集中解锁或能从内部手动解锁。任何情况下,是否只要能“手动解锁”就满足规范要求?
    答:否,还需要其它条件。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除本条规定外,防火门应能在其内外两侧手动开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6.4.11条和6.5.4条)

 
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10.1.10条第三款“ 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执行困难,此条要求如消防干线采用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电缆,则从变电所开始与非消防电缆就要严格分开。且消防电缆单独设管井,执行困难,尤其对于住宅。如按此要求,则基本上消防电缆均需采用矿物绝缘电缆。矿物绝缘电缆安装、敷设均比较困难。
当消防配电线路与其他配电线路设在同一电缆井时,是否一律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如何理解“不燃性电缆”的概念?
不分建筑分类、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要求所有建筑物内的消防配电线路均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如何理解?是否可以根据不同建筑特性区别对待?
    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10.1.10条第三款执行,该条款重新定义了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在我国电气消防应用中的重要地位,对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的普及有着深远的影响作用。“不燃性电缆”的概念指的是耐火性能及工作温度高。建筑物内的消防配电线路均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没有明确规定。为了保证设备正常工作。